惠州大亚湾溢源净水有限公司社会服务承诺制度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了切实做好供水行业的服务工作,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,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,根据有关推行社会服务承诺制度的要求,结合公司的实际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二章 服务内容
第二条 社会服务内容主要包括:业务接待、法规咨询、勘测设计、工程施工、管网维修、抄表收费、水表检定、水质检测、供水调度等。
第三章 服务标准
第三条 业务接待的服务标准:受理客户给水申请,按规定办理报装用水、变更用水等手续。受理用户报障等供水信息,解答客户来人、来信、来电、网上咨询,接待用户投诉及建议。接待人员挂牌服务,礼貌热情,严格执行有关政策和收费标准。
第四条 勘测设计的服务标准:严格执行国家设计规范和收费标准,保证设计质量,设计变更率不大于10%。勘测设计人员挂牌服务,文明礼貌。
第五条 工程施工的服务标准:严格执行国家施工规范和收费标准,做好施工记录,按期完工,做到工完、料净、场地清。工程施工人员挂牌服务,文明礼貌。
第六条 管线维修的服务标准:定期巡检、维护保养和管理供水管线及附属设施,确保安全供水,管网修漏及时率达97%以上。
第七条 抄表收费的服务标准:抄表准确、及时,抄表准确率达98%以上(水表淹、埋、锁、压情况除外),做好表务管理工作,严格按规定执行收费标准。营销员挂牌服务,文明礼貌。
第八条 水表检定的服务标准:严格执行国家水表强检制度和计量检定规程,切实做到立户注册水表的首检和周检工作。
第九条 水质检测的服务标准: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进行采样化验分析。做好原水、出厂水、管网水的管理,并按时检测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97%以上。
第十条 供水调度的服务标准:按照经济、合理、安全的调度原则,合理调度确保城区用水。供水管网压力合格标准为主干管末梢不低。
于0.14兆帕,压力合格率不低于97%,计划停水按规定下达停水通知。
第四章 服务程序和时限
第十一条 报装服务:办理用户给水申请,符合给水规定,各项手续齐全应立即登记办理。用户缴清工程款后,居民用户在7个工作日内安装通水、DN25mm以上的用户在14个工作日内安装通水。
第十二条 管线维修:发现或接到报漏信息后,2 小时内抢修人员赶往现场止水(城区内大的爆管必须半小时内赶到现场)。一般情况,DN400mm(含)以下管道设施维修不超过24小时,DN400mm以上管道设施维修不过超48小时(特殊情况除外)。
第十三条 抄表收费:按规定时间抄表到位,用户对用水计量和收费咨询,一般情况的,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;特殊情况的,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第十四条 水表检定:按照规定对水表进行检定,检定水表前应提前 24 小时通知用户。拆换表时,必须用户到场核定水表指示度数并签名。
第十五条 水质检测:发现水质问题,1个工作日内采样化验,5个工作日内给用户作出明确答复。
第十六条 供水调度:计划停水(不含因停电和自然灾害造成的停水以及突然爆管抢修停水),提前24小时发出停水通知;突发性停水的,在停水同时向单位用户、社区居委会电话通知或在住宅区内张贴停水通知。接到用户反应水压不足,不明原因停水等事项咨询,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(特殊情况除外)
第五章 投诉与监督
第十七条 如遇社会公众对我司的承诺内容同履行情况不满意,对我司员工服务质量不满意,可通过我司稽查部或客户服务中心投诉。
第十八条 对于社会公众的投诉将在 3 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,10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。如遇到特殊情况,我司无法在承诺时间内处理完毕,将向投诉人作出解释。
第六章 附则
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,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2009年8月10日起实施,解释权属公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