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申请用水需要提供哪些资料?
答:居民申请用水的,需提供:身份证及复印件、房产证或自建房的建设用地规划图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复印件。
单位申请用水的,需提供:营业执照及复印件(加盖公章);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复印件,地税、国税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图及建设工程许可证复印件;建筑工程设计给水平面图(附电子版);属高层(8层以上)建筑的用水需提供给水系统图(附电子版)。
住宅小区抄表到户用水户申请用水的,需提供:住户身份证及复印件;用水申请及住户名单、楼层、房号;房产证或购房合同、银行按揭合同、公证书等;出租房应同时提供承租户的身份证及合法租赁合同;建筑工程设计给水平面图(附电子版);属高层(8层以上)建筑的用水需提供给水系统图(附电子版)。
二、如何申请水费增值税发票?
答: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单位用户可申请水费增值税发票,用户申请增值税发票后,我司只为用户提供增值税发票,不再提供普通发票。申请水费增值税发票请提供以下资料到我司财务部办理:一般纳税人认定证件,年审表或认定表复印件;营业执照复印件;税务登记证复印件;客户资料(税号、开户银行及帐户);水费发票原件。
三、办理用户更名或过户需提供哪些资料?
答:请提供以下资料:更名或过户的申请书;新业主房产证明资料及复印件;新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;原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(如果无法提供原业主的身份证,新业主必须填写保证书)。用户在办理更名或过户时需结清水费(或欠费)后方可办理。
四、办理水表报停和恢复需提供哪些资料?
答:请提供以下资料:业主身份证及复印件;房产证明(包括房产证、购房合同、银行按揭合同复印件);单位证明或管理处证明。用户在办理水表报停、恢复时需结清水费(或欠费)后方可办理。
五、如何办理用水性质的变更?
答:在同一受理装置内,用水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水性质变更时,客户应提交申请书,用水性质的变更应符合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,由供水企业。
查实情况后方可办理。
六、用户所缴费用的构成包括哪些?如何计算?
答:用户所缴费用包括:水费、污水处理费、垃圾处理费。
水费=用水量×水费单价
污水处理费=用水量×污水处理费单价
垃圾处理费=用水量×垃圾处理费单价
七、用户如何查询自己的水费信息?
答:用户可通过各营业网点、大亚湾水司网站www.dywzls.net或客户服务热线5565778查询水费相关信息。
八、供水企业对逾期未缴水费的用户采取什么措施?
答:根据《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》规定,经供水企业发出催缴通知、超过二个月未缴水费的用户,供水企业有权停止向该用户供水。
九、用户自行建设的管道及供水设施需要供水企业验收吗?
答:根据《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》规定,用户自行建设进户总表以前的户外管道及附属设施,必须交城市供水企业验收和管理。对验收不合格的不予供水。用户投资新建、改建户内供水设施前,必须向供水企业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,经供水企业审查同意后,方可按有关规定进行设计和施工;工程竣工后,必须经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,方可正式供水。
十、如果对水质、水压有特殊要求的如何处理?
答:根据《广东省城市供水管理规定》规定,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。对水质、水压有特殊要求并自行采取措施加压的用户,必须设置中间水池间接加压。